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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

2019-06-20

各区县科技局,日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、日照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、山海天经发局,市直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,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,根据《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,现开展2018年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领域及方向

对接省、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创新规划,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,重点支持高端装备、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生物医药、人口健康、现代农业、海洋经济、现代服务、军民融合、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。
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申报对象为日照市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。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。具体条件如下:

1.单位规模。依托单位在行业、领域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,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%。

2.科研条件。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,具备进行工程化研究、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,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、检测、分析的仪器设备(不含生产设备),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,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。

3.科研成果。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。

4.人才队伍。依托单位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、工程化技术开发实践经验丰富、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,其中具有大专(含)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80%,或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的人员科研总人数的30%。且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。

5.管理机制。依托单位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,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、济南知识产权贯标管理等制度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1.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写《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》(2018年版),有共建单位的应同时附共建协议书,材料装订成册,报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。

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报送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,报送市科技局。

2.各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现场考察核实,形成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.中心名称要规范,应与自身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相对应,原则上在相同技术领域只组建一个中心。中心名称应为“日照市***(核心技术领域)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。

2.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弄虚作假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,并取消申报资格。

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,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创新能力、研发投入、资信状况、运行状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3.请各主管部门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中心申报材料,各一式2份,连同推荐函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,并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8778036

联 系 人:蒋立强

电子邮箱:kj8778036@163.com

地址:日照市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908房间

附件: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(2018年版)

日照市科学技术局

2018年11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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