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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企业资金扶持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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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条件


申报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专项条件:


1.基础条件

1、在我省登记注册两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界定,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、社会效益,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。
2、已公布为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
3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,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%。
4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产品质量稳定可靠。
5、节能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,银行信用、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。




2.专项条件

1、专业化。企业专注核心业务,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、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,能为大企业、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、关键元器件、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。
2、精细化。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,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开展精细化生产、精细化管理、精细化服务,企业管理效益突出、降本增效显著。企业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、性价比好、品质精良,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。
3、特色化。企业利用特色资源,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,采用独特工艺、技术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。
4、创新化。开展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,拥有符合“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”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,具有新的竞争优势。具有较高的信息化、智能化应用水平,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,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zhuanli或独特、独有的工艺、配方等专有技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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