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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企业资金扶持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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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:
1. 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, 具有山东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, 明确发展方向, 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。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3 年,且至少连续 2 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;
2. 孵化场地集中, 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。 其中, 在孵企业使用面积(含公共服务面积) 占 75%以上;
3. 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, 且资金规模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; 有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, 并能提供资金使用案例;
4. 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,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(指具有创业、 投融资、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) 占机构总人数 80%以上, 每 10 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 1名创业导师(指接受科技部门、 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, 能对创业企业、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辅导服务的企业家、 投资专家、 管理咨询专家) ;
5.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zhuanli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 40%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20%;
6.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数原则上不少于 3 家; 已入驻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备案的企业占在孵企业40%以上;
7. 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毕业达到 10 家以上。
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主要从事新技术、 新产品研发、 生产和服务;
2.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、 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, 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36 个月;
3.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48 个月。 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、 现代农业、 集成电路的企业, 孵化时限不超过 60 个月。
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:
1.经国家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
2.有 2 年以上的运营期, 经营状况良好, 累计获得天使投资、 风险投资、银行贷款、 股票筹资、 债权融资等超过 100 万元;
3.连续 2 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1000 万元;
4.被兼并、 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、 上市。
申报时间、 流程:
往年为年底申报, 还是看下通知的时间。 撰写材料→科技云平台填写申报材料→市人员核查→公示
材料清单:
1.营业执照、 众创空间宣传简介、 及已有的制度
2.负责人、 联系人(电话、 手机号、 邮箱)
3.运营团队人员简介
4.公共研发技术平台及设备清单
5.导师人员简介、 工作单位、 职务、 身份号
6.入驻企业清单及入驻协议
7.第三方科技服务协议
8.所获投融资情况
9.开展的创业沙龙、 培训、 活动照片简介
奖励:
补贴 30 万及其余政策扶持
(ps:在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入驻的企业通过一家高企, 企业补助 10 万, 众
创空间或孵化器补助100 万, 一般到手 50—60 万)

有任何疑问,欢迎拨打明慧知识产权服务热线 : 155 5251 5028 咨询专业顾问,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相关问题,快速为您解疑答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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